蘭州特種作業培訓學校老師覺得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公告》(2018 年第12號),申請辦理特種作業操作證時,申請人不再提交體檢證明,改為個人健康書面承諾);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險化學品、煤礦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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