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特種作業證:人員應符合哪些條件?
1、年滿18周歲,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結構性心臟病、癲癇、梅尼埃病、眩暈、癔癥、震顫麻痹、精神**、癡呆等不妨礙其從事相應專項行動的**和身體缺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預案》 回復”)。 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號,申請特種作業證明時,申請人不再提交體檢證明,而是書面的個人健康承諾);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危險化學品、特種煤礦經營者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和技能;
5、相應專項行動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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