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電工培訓學校老師為大家科普蘭州電工安全操作規程相關內容,一起了解一下。
1.配電工和電工必須隨時穿戴齊全勞保用品。
2.配電工和電工提前10分鐘上崗,巡視設備運轉情況,并做好日記和各種記錄,包括設備操作及設備異常故障和維修情況。
3.在崗配電工及電工應遵守勞動紀律,精神集中,認真操作,不得隨意停送電。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配電室,禁止操作設備。
4.配電工在設備出現故障時要聽從電工指揮,如需更換電器元件壓必須停電后方可更換,如發現設備異常,應停止使用,及時找電工修理。
5.配電工必須遵守停、合閘制度,停電或送電前必須與有關部門聯系。
6.為了防止意外,停電時掛好停電警示牌,嚴格遵守警示牌誰掛誰取的規定。高壓設備停送電期間必須專人監護。
7.電工高空作業時,要遵守高空作業規程。當高空作業與天車有關時,應與天車工聯系好,必要時將天車停下來再修。
8.電器設備停電后,在未拉開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前,應視為有電,不得觸及設備遮攔以防突然來電造成事故。
9.帶電作業時有良好絕緣工具,接線時以一相或一線為原則,不準同時接觸兩相或兩線。
10.帶電作業時,切勿割切任何載流導線,蘭州電工培訓學校老師覺得必要時應分別以一線先行跨躍接,再行切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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